港独组织光城者疑似金主被控串谋恐怖活动罪

[db:摘要]

中新网4月21日电据香港《文汇报》报道,香港特区国家安全局【天辰平台链接入口】政府警方于2021年7月侦破“港独”组织“光诚哲”暴恐案,揭露该组织策划制造。对海底隧道、铁路和法院等设施发动了炸弹袭击。到2023年4月初,警方已经采取了三波逮捕行动。继早前起诉7名“光明之城”成员后,20日,一名被怀疑是该组织财务所有人的年轻男子被控“阴谋实施恐怖活动”罪和“阴谋制造可能危及生命或财产的爆炸”罪。

资料显示,香港警方国家安全部门于2021年针对“光成哲”等“港独”恐怖组织展开第一波行动,其中7名成员已被控于2021年4月1日至7月5日期间“串谋进行恐怖活动”,以及一项“串谋引起有可能危及生命或财产的爆炸”罪。

33524 e 2 f 8d 25 cc 1 bebc 67A 26 c 606 ea 52与其他6人(年龄20至52岁)同党的被告人张浩洋,于2022年10月24-25日警方第二波行动中被捕,涉嫌触犯香港《国家安全法》第24条“参与恐怖活动”罪,以及“纵火罪”和“放火罪”各一项。经过深入调查及与律政司磋商后,国安警方昨日决定对张浩洋立案。

33524 e2f 8d 25 cc 1 bebc 67A 26 c 606 ea 52警方随后展开第三波行动。据悉,一名47岁周姓男子于去年10月被发现涉案,本月4日在西区被捕。调查还在继续,不排除还有更多人。

根据香港《国家安全法》第24条,凡犯“恐天辰成员活动”罪,造成重伤、死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,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;其他情形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;根据《刑事罪行条例》,“串谋引起相当可能危及生命或财产的爆炸”的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。中新网4月21日电据香港《文汇报》报道,香港特区国家安全局【天辰平台链接入口】政府警方于2021年7月侦破“港独”组织“光诚哲”暴恐案,揭露该组织策划制造。对海底隧道、铁路和法院等设施发动了炸弹袭击。到2023年4月初,警方已经采取了三波逮捕行动。继早前起诉7名“光明之城”成员后,20日,一名被怀疑是该组织财务所有人的年轻男子被控“阴谋实施恐怖活动”罪和“阴谋制造可能危及生命或财产的爆炸”罪。

资料显示,香港警方国家安全部门于2021年针对“光成哲”等“港独”恐怖组织展开第一波行动,其中7名成员已被控于2021年4月1日至7月5日期间“串谋进行恐怖活动”,以及一项“串谋引起有可能危及生命或财产的爆炸”罪。

33524 e 2 f 8d 25 cc 1 bebc 67A 26 c 606 ea 52与其他6人(年龄20至52岁)同党的被告人张浩洋,于2022年10月24-25日警方第二波行动中被捕,涉嫌触犯香港《国家安全法》第24条“参与恐怖活动”罪,以及“纵火罪”和“放火罪”各一项。经过深入调查及与律政司磋商后,国安警方昨日决定对张浩洋立案。

33524 e2f 8d 25 cc 1 bebc 67A 26 c 606 ea 52警方随后展开第三波行动。据悉,一名47岁周姓男子于去年10月被发现涉案,本月4日在西区被捕。调查还在继续,不排除还有更多人。

根据香港《国家安全法》第24条,凡犯“恐天辰成员活动”罪,造成重伤、死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,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;其他情形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;根据《刑事罪行条例》,“串谋引起相当可能危及生命或财产的爆炸”的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。中新网4月21日电据香港《文汇报》报道,香港特区国家安全局【天辰平台链接入口】政府警方于2021年7月侦破“港独”组织“光诚哲”暴恐案,揭露该组织策划制造。对海底隧道、铁路和法院等设施发动了炸弹袭击。到2023年4月初,警方已经采取了三波逮捕行动。继早前起诉7名“光明之城”成员后,20日,一名被怀疑是该组织财务所有人的年轻男子被控“阴谋实施恐怖活动”罪和“阴谋制造可能危及生命或财产的爆炸”罪。

资料显示,香港警方国家安全部门于2021年针对“光成哲”等“港独”恐怖组织展开第一波行动,其中7名成员已被控于2021年4月1日至7月5日期间“串谋进行恐怖活动”,以及一项“串谋引起有可能危及生命或财产的爆炸”罪。

33524 e 2 f 8d 25 cc 1 bebc 67A 26 c 606 ea 52与其他6人(年龄20至52岁)同党的被告人张浩洋,于2022年10月24-25日警方第二波行动中被捕,涉嫌触犯香港《国家安全法》第24条“参与恐怖活动”罪,以及“纵火罪”和“放火罪”各一项。经过深入调查及与律政司磋商后,国安警方昨日决定对张浩洋立案。

33524 e2f 8d 25 cc 1 bebc 67A 26 c 606 ea 52警方随后展开第三波行动。据悉,一名47岁周姓男子于去年10月被发现涉案,本月4日在西区被捕。调查还在继续,不排除还有更多人。

根据香港《国家安全法》第24条,凡犯“恐天辰成员活动”罪,造成重伤、死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,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;其他情形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;根据《刑事罪行条例》,“串谋引起相当可能危及生命或财产的爆炸”的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。中新网4月21日电据香港《文汇报》报道,香港特区国家安全局【天辰平台链接入口】政府警方于2021年7月侦破“港独”组织“光诚哲”暴恐案,揭露该组织策划制造。对海底隧道、铁路和法院等设施发动了炸弹袭击。到2023年4月初,警方已经采取了三波逮捕行动。继早前起诉7名“光明之城”成员后,20日,一名被怀疑是该组织财务所有人的年轻男子被控“阴谋实施恐怖活动”罪和“阴谋制造可能危及生命或财产的爆炸”罪。

资料显示,香港警方国家安全部门于2021年针对“光成哲”等“港独”恐怖组织展开第一波行动,其中7名成员已被控于2021年4月1日至7月5日期间“串谋进行恐怖活动”,以及一项“串谋引起有可能危及生命或财产的爆炸”罪。

33524 e 2 f 8d 25 cc 1 bebc 67A 26 c 606 ea 52与其他6人(年龄20至52岁)同党的被告人张浩洋,于2022年10月24-25日警方第二波行动中被捕,涉嫌触犯香港《国家安全法》第24条“参与恐怖活动”罪,以及“纵火罪”和“放火罪”各一项。经过深入调查及与律政司磋商后,国安警方昨日决定对张浩洋立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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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香港《国家安全法》第24条,凡犯“恐天辰成员活动”罪,造成重伤、死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,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;其他情形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;根据《刑事罪行条例》,“串谋引起相当可能危及生命或财产的爆炸”的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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